福建福州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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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暂停招投标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致:各投标人
一、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依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年*月**日。
于****年*月*日收到宁德市住房和建设局发的《宁德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暂停招投标后续活动的通知》,现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二、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因出现特殊情况,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天。请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格式及内容附后);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回复至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金南门*幢***室。
*、未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宁德东侨******
招标代理机构:福******
日期:****年**月**日附件: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同意/不同意)延长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及投标有效期至***天。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