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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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待定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 暂停招投标活动和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致:各投标人 一、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依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年*月**日。 于****年*月*日收到宁德市住房和建设局发的《宁德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暂停招投标后续活动的通知》,现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二、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因出现特殊情况,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天。请各投标人在本通知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做出选择: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格式及内容附后);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回复至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金南门*幢***室。 *、未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宁德东侨****** 招标代理机构:福****** 日期:****年**月**日附件: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同意/不同意)延长宁德东侨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及投标有效期至***天。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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