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开展2023年度镇级(园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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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江财购〔****〕**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重点园区: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镇级(园区)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镇级政府采购监管,提高镇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我区各镇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区****年度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任务与目标
进一步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政府采购制度、管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堵塞漏洞,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廉政建设。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年度各镇和各园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采购项目不仅包括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也包括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必要时,可延伸检查至相关社会代理机构和供应商。
三、检查内容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错编漏编和不按照计划执行的现象。工程项目是否进行了事前投资评审。
*.上级专项资金落实政府采购情况。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的行为。
*.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有无违规或不规范行为;变更采购方式,有无按规定报批。***万元以下工程采购方式选择是否正确。
*.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集中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是否都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分散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政府采购。
*.社会代理机构的选择情况。是否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名录中选择代理机构;如何落实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规定程序的;是否按规定签订了采购代理协议。
*.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及专家抽取程序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在省市政府采购指定平台发布信息;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既不在工程招投标平台也不在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情况;是否依法依规组织开评标活动,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评委抽取及评标委员会构成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专家是否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的情况。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有关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规定,有无违规操作行为;是否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将合同进行备案公示。
*.框架协议(定点采购)执行情况。是否按照框架协议(定点采购)规定要求采购框架协议(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在网上商城采购的是否符合网上商城采购相关规定。
**.内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和采购员制度,是否由归口部门和专人负责本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落实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
**.处理答复供应商质疑的情况。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是否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文件管理情况。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有关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等审批、备案事项的规定;文件档案管理是否有序,资料归档是否齐全。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各镇(园区)依据本通知要求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明确本次检查牵头负责部门和人员,填报《****年度政府采购检查联系人名单》(见附件*)。各镇(园区)针对****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格式参考附件*和附件*),汇总本镇(园区)****年度政府采购档案。《****年度政府采购检查联系人名单》请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邮箱:******。
(二)重点检查
****年*月下旬开始,区财政局根据本通知“三、检查内容”,结合平时工作中接到的举报投诉和信息发布等情况,组织检查组现场对各镇(园区)进行重点检查。
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按政府采购工作要求,认真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检查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自查表、自查报告、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文件、采购项目开标、评标、中标文件、采购合同文件、项目验收结算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工作要求
*.各镇(园区)要提高对检查工作的认识,认真组织本镇(园区)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及时完整汇总政府采购档案。
*.各镇(园区)财政局在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同时,要指导、督促镇级其他单位按规定及时整理采购档案,确保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查过程中,各镇(园区)不得瞒报、漏报相关信息或拒绝接受检查,对逾期未报或拒不改正的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各镇(园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附件:*.****年度政府采购检查联系人名单
*.江都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表
*.江都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