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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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F/****-******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文字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 ]bds Button BEGIN分享:bds Button END articlecontent*、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工程起点接快速路一期(湖安路-越兴路)工程终点高架跳水台处, 以高架形式自西向东跨越兴路、创兴路、陈化路(规划黄酒大道)、越圣路后,转至孙曹公路落地。主线采用高架双向*车道规模,全长*.**km,设计时速**公里/小时。地面采用双向*车道规模,设计速度 ** 公里/小时。同时对钱陶公路段节点改造,改造全长约*.**公里,设置一座钱陶公路下立交,设计速度 ** 公里/小时。快速路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路敷设形式,钱陶公路采用下穿地道+地面道路敷设形式。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气: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挡,工地道路、出口道路、加工区、物料堆放区等场地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备,实施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堆放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二、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尽量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噪声:主线高架桥禁止货车通行;道路抗滑、水稳性能均较好的SMA改性沥青路面;主线高架桥采用环保伸缩缝工艺,用于桥梁梁缝处与梁端混凝土粘连;在高架桥路段靠近村庄一侧设置声屏障。对无法实施声屏障,或实施声屏障后仍有超标的敏感点,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保证敏感点有一个良好的室内声环境。 四、固废:施工期工程弃方与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消纳点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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