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浙江中智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1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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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浙*********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转让方名称
江******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因标的企业内部原因,无法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数据。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本股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