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申报建设2024年度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安排,我县****年度计划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个,粮食烘干中心*个,现将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一)实施主体。具备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对象。每个乡镇可根据实际推荐*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不符合条件可以不推荐。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从中确认*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拟建设实施单位。 (三)申请条件。 *、拥有满足当地主要粮油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动力机械保有量不少于**台,作业量面积****亩以上。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能力,注册登记满-年以上并正常运营。 *、固定的办公场所要有土地租赁**年以上合同(符合土地使用规划)或其他土地使用证明。 *、社会声誉良好,能够履行农机作业服务合同,未发生过重大经济纠纷和服务质量投诉等情况,近几年没有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建设内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占地面积达到*.*亩以上,新建机库棚建设面积不少于****㎡,檐高度不低于*.*m,培训及信息化室面积不低于**㎡、并配有桌椅、电脑等培训信息化设备,以及办公管理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维修保养区不低于**㎡,能放置**台以上动力机械,年作业面积****亩以上。 (五)补助标准:每个补助*万元。 二、粮食烘干中心 (一)实施主体。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对象。每个乡镇可根据实际推荐*个,不符合条件可以不推荐。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从中确认*家作为拟建设实施单位。 (三)建设内容 *、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 *、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 ** 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 *** 吨(含)。 (四)补助标准:补助*万元。 三、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申报时间。****年*月*日- *月**日。 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申报地点。所在乡镇负责农机管理人员。申报结束后,*月**日前由乡镇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投资大厦*楼)。****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