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4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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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号 联系方式:****-*******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面积(㎡)用途*佛冈县水头镇西田村瑶一、瑶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佛冈县水头镇西田村瑶塘村************JB*****W***********.**文化设施用地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