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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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平因保管不善,将*********、*********、合国用(****)第******号、合国用(****)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淑平 ****年*月**日*、张龙虎因保管不善,将合国用(****)第*****号、B甘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怀友 ****年*月*日 *、胡正英因保管不善,将*****、*****、合国用(****)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正英 ****年*月*日 *、田国兵因保管不善,将川(****)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国兵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合江县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川(****)合江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大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