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托克前旗审计局强化资金批复审计,促使财政资金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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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为促进财政部门全面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在****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了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是否依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部门批复预算或正式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等。一是聚焦财政批复预算拨付时限。重点关注财政部门预算经旗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旗财政部门是否在二十日内向旗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是否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有无批复不及时,影响项目建设情况或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等情况。二是聚焦转移支付批准下达时限。重点关注上级预算安排对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是否分别在旗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有无超期拨付、挤占挪用或滞留闲置等情况。三是聚焦各部门预算抄送监管程序。重点关注财政部门是否将批复旗各部门的预算和批复各镇政府的转移支付预算,抄送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有关工作机构,有无未抄送,导致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有关工作机构不知情,脱离监管等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旗财政部门未将批复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抄送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门在次年批复各部门的预算时,抄送了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促使各部门预算管理在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监督下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