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