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鞍山市铁东区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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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鞍山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年第一季度,鞍山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采取现场专家评审、集中校验方式,对**家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了校验。图片附件现将校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向鞍山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书面反映。受理电话:*******鞍山市铁东区卫生健康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