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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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犍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犍为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犍委农领办发〔****〕*号)规定,经各镇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并通过我局充分征求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个部门意见建议后,拟认定乐******************、******共*家龙头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署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