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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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长兴县水利局关于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各取用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强化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依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水办保〔****〕**号)的文件要求,在前期取水计划建议征求意见基础上,经研究,现将****年度取水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取水户应按核定的取水计划取水,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年度新增取用水户直接按许可证上批准取水量作为计划用水量,不再单独下达取水计划。 三、农业灌溉取水户按许可量下达取水计划,不再单独下达。 四、超过核定的取水计划取水的,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五、各取水户要落实专人管理计量和监控设施,建立健全取水台账,认真做好取水统计工作。 六、如确需调整取水计划的,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长兴县水利局 ****年**月**日*******-*****-***-批准结果信息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