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负一层至一层西卫生间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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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ydl****【***】 二、项目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负一层至一层西卫生间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号栋D*栋****室 成交金额:**.****万元(含暂列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负一层至一层西卫生间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负一层至一层西卫生间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负一层至一层西卫生间拆除及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项目经理:吕香香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苏************五、评审专家名单:万铁成(组长)、陈华、单宏(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邮箱(******)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曹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采购人代表)、王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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