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6.6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6.6万吨黄磷及配套装置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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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万吨黄磷及配套装置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异常情况公示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万吨黄磷及配套装置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于****年*月*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共有*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于当日下午**:**准时进行评标,经评委会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该结果经业主确认后,****年*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期内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针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万吨黄磷及配套装置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事宜进行重新招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 日期:****年*月**日文件预览:异常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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