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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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监理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 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监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实施面积约*.*万平方米,施工内容包含土方清理、绿化土回填及绿化栽植,工程预算约***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服务期: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号文、〔****〕第*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归集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号文、〔****〕第*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 (*)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至**时**分止到江苏万******(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凤凰大厦**楼****)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和报名表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邮箱主题: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室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凤凰大厦**楼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招标文件--跃湖路(东方大道-昌圩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