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关于龙华路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建(构)筑物补偿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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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我中心对龙华路项目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何彪诚、卢玲月户的建(构)筑物进行了实地核查、测量,现将补偿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材料由扶绥县新宁镇人民政府代收)。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按此公示进行兑付。县征补中心电话:****-*******新宁镇政府电话:****-*******?附件:龙华路项目建(构)筑物补偿明细表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公示 龙华路项目(何彪诚、卢玲月).xls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