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关于2023年度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资金兑现审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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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松政发〔****〕*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松政办发〔****〕**号)和《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内外旅行社接送团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松文广旅体〔****〕***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年度推进我县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根据前期申报,经县文广旅体局审核,****年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奖励***.***** 万元,核定奖励***.*****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 ****年*月**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白露岭**号邮 编:******联系单位: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和广电科(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附件:附件:****年度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兑现审核情况表.xls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