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高新-大邑结对联动合作区交通专项规划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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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二、合同名称:高新-大邑结对联动合作区交通专项规划三、项目编号:N****************四、项目名称:高新-大邑结对联动合作区交通专项规划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楼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弄C*座联系方式:***********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高新-大邑结对联动合作区交通专项规划*(项)¥***,***.**¥***,***.**(一)研究范围 规划范围为成都高新区-大邑县结对联动合作区,面积约**.**平方公里,研究范围拓展到大邑县、崇州市、新津区等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区域。 (二)技术要求 *.针对合作区的交通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 *.针对合作区的交通相关上位规划进行解读; *.研究合作区内部的道路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等规划方案; *.研究合作区对外货运、客运交通方案; *.提出交通相关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议; *.针对道路交通规划中涉及的重要交通干道或节点进行详细的规划方案研究。 (三)成果要求 正式纸质成果四份,电子光盘*份。纸质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及相关附图,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的数据文件,包括PPT格式、WORD格式、DWG格式等资料。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供应商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和对外公布或使用,并应对所有在项目中获悉的数据及各类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供应商若违反以上条款采购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为保证项目高质量编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法有效组织项目成员完成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有义务接受,并在收到采购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函件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配合合作区总体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的统筹考虑,同步参加总规阶段性评审工作并根据相关方意见及时完善交通专项规划。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高新-大邑结对联动合作区交通专项规划采购合同.pdf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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