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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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 去掉xxgk_contnetleft样式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报来《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欧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治理范围:欧河本干综合治理河长**.**km。其中包括河道疏浚、护坡建设、涵闸建设、配套桥梁、防汛道路。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疏浚范围为欧河郝庄北(*+***)至望山闸(*+***)段,按照*年一遇排涝标准,疏浚长度为 *.**km。护坡建设:新建欧河望山村段(*+***~*+***)两岸护坡*.*km。涵闸建设:重建桃山闸*孔*米、望山闸*孔*米等*座节制闸,新(重)建余桥涵、陈庄涵、徐岗涵等**座穿堤涵洞。配套桥梁:重建何庄桥、泉口桥、余庄桥等 ** 座桥梁。
防汛道路:新建欧河右堤G***国道至入方河路段,*m宽堤顶防汛道路**.**km。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应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各种物料要有序堆放,采取洒水、建挡风墙、覆盖抑尘网等有效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施工场地的固废,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悬浮物产生量。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五、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减速、禁鸣、敏感路段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切实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有关要求。
六、强化有关淤泥处置的环境治理措施。合理选择暂存场所,并认真做好施工期间暂存淤泥的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林业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及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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