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怀柔区文化馆关于征集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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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承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北京市怀柔区文化馆于****年*月-**月,面向全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推广等活动。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进行策划、执行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怀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项目 (二)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三)实施时间:****年*月-**月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内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以非遗文艺演出、非遗购物节、媒体推广、互动体验等方式,组织开展非遗购物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非遗交流展示、短视频推广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民宿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须具有三年以上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项规定的工作经验。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详细策划、实施方案(包含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 (二)预算明细 (三)三年内主要业绩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年*月**日**:**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区文化馆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号 文化馆办公室(南一层***室)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电话:***-********、******** 上午*:**-**:**,下午**:**-**:**怀柔区文化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