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4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高频电子变压器生产项目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高陂镇环园路*******龙******项目位于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高陂镇环园路*号,建设性质为新建。拟租赁已建厂房,建设一条高频电子变压器生产线。项目以外购骨架、铜线为原料,经绕线、焊锡、装磁芯、半成品测试、浸渍、烘干、检测、激光打码、包装等工艺处理,年生产***万只高频电子变压器。(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永定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调漆、浸渍、烘干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焊锡烟尘采用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强化全厂废气污染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完好溶剂桶由厂家回收利用;铜线头、胶带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锡渣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接烟尘过滤棉由厂家回收处理;漆渣、废活性炭、破损溶剂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