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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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QC****-***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国道东侧祁南矿工 人村小区 **#楼**** 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采购需求: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 ******.** 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内 涉及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天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金方世纪城北区A*栋一 单元****,联系人:纵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苏部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宿州市金方世纪城北区A*栋一单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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