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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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QC****-***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国道东侧祁南矿工
人村小区 **#楼**** 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采购需求:埇桥区大营镇韩圩村小于家坑塘水面复垦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 ******.** 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内
涉及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天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金方世纪城北区A*栋一
单元****,联系人:纵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苏部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宿州市金方世纪城北区A*栋一单元****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