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我市发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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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罗红艳)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优惠政策。通知规定,我市景区门票对**周岁(不含**周岁)以下的儿童、**周岁(含**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含军队退休士官)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对**周岁(含**周岁)~**周岁(不含**周岁)未成年人、**周岁(含**周岁)~**周岁(不含**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对上述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实行半价优惠,对**周岁(不含**周岁)以下的儿童免票。通知要求,鼓励景区及相关服务结合各自特点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景区及相关服务自行开展的优惠或促销活动,应当向有管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区门票对*、*级重度残疾人的陪护人员免景区门票*名。有关退役军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对退役军人实行景区优待的通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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