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重金属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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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重金属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ZJ-****-**-**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重金属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环湖东路***号路丽苑*幢*A-****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名称: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系统 品牌:海光 规格型号:LC-AFS**** 数量:*套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炜、李勇、姚健、项照清、韩丹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新蔡工业园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世******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号新城国际A座***号 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粮食质量监测站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新蔡工业园 联系方式:韩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世******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号新城国际A座***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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