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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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供应商名称:辽******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循环产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 工程(C********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水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素梅、赵秀莲、刘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植被处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港区文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