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行政复议相关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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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方: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为深南府行复〔****〕**号。本机关受理该案后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于****年*月**日作出《听取意见通知书》。后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多次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前述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前往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区委大楼A****,联系人:杨清浪,电话:****-********)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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