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采购百队杯足球赛经费体育组织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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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项目名称:百队杯足球赛经费体育组织服务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大政方针指引,进一步促进足球运动发展,吸纳广大青少年组队参赛,通过百队杯比赛平台,让全市青少年在暑假能够参与健康快乐的足球比赛。积极贯彻全面健身路线,通过鼓励广大青少年参与足球活动,通过比赛过程中的拼搏教育、挫折教育、团队教育。站在打造北京国际体育名城、中国奥运城市的高度,促进新时期北京青少年足球的培养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本项目共有*家及以上的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只有*家投标人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开标”,该项目现场未开标,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的废标公告。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家。至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只有*家投标人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开标”,该项目现场未开标,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于****年**月**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的废标公告。后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招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程序质疑的情形。为加快采购进度,推进执行本项目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号楼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 系 人:刘淑靖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号院*号楼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论证意见.pdf; ****年*月**日 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