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交易公告】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房屋租赁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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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交易信息 资源权益交易 转让公告 产权交易【交易公告】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房屋租赁交易公告【发布时间:****/*/**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公告项目编号:****AQCQ***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管理的大厅第*-**号厅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
法定代表人:张志学
机构性质:机关
住所: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标的标的名称坐落租赁年限租赁面积(㎡)年租金评估价(万元)竞租保证金(万元)竞价步长值(万元)*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先锋乡政府国有资产**-**号厅先锋乡先锋村*年***.******.***.***.**备注:
一、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分三年交清。
二、使用权转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已批准。内蒙古资百溢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对转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估价报告》内资百溢资评报字【****】ZBY***-**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一)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交易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二)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亲自实地踏勘,确认了解了出租标的实地现状等,对交易风险充分调查研判;竞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竞租标的现状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租人自负。(三)租赁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意向承租方按《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银行到账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先锋村
联系人:梅书轩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日期为:****年*月*日标的竞价时间*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号标段**:**延迟竞价周期***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成交公示后*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八、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开户行:******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原账户返还竞租保证金。
(四)标的成交后,成交竞租人向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租保证金手续(不计息),原账户返还竞租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承租的;
*、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租赁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的其他情况;
*、承租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成交款,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向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签订成交合同,(汇入款项时备注: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房屋租金)
账户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人民政府
账号:**********************
开户银行:内蒙古阿鲁科尔沁******先锋支行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
确认竞得人后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周慧卿
电话:****-*******
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 *月**日
附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承诺函.docx
附件* 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