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851657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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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H*******项目名称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国家******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据评估报告载:(一)标的企业长期投资单位中国国都(香港)************,其资产均在香港,其申报账面总资产为**,***.**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实物资产占申报资产总额比例很小,主要为电脑、打印机和办公家具等,资产评估师未到香港进行实地核查,主要通过照片、询问到场人员和电话调查等替代程序进行了核实,评估结论是在依据企业申报的、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作为基础做出的。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号,处罚如下“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另类投资业务(项目退出除外)*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评估基准日,******受到的监管处罚状态依然持续,仍然无法正常展业,监管机构完成整改验收的进度无法确定,亦无法确定另类投资业务解禁时间。本次评估将其账面的金融投资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加回。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号处罚如下“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暂停你公司与股票发行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推荐业务。”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但尚未验收。本次评估预测****年以后逐渐恢复以往年度水平。
(四)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年*-**月合并报表系被评估单位提供,未经审计。
*、本公告**********年公司年报,**********年半年报,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相关材料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受让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须保持一致;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产权受让资格后*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支付剩余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支付剩余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受让方在证监会核准本次产权交易以及全国中小企业******(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关于本次产权交易的合规性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在证监会核准******出具关于本次产权交易的合规性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标的登记过户手续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如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月未获得审批机关的书面核准的,各方均有权终止本次交易,终止交易后,上海联交所将全部保证金退还给该受让方,保证金退还时限最长不超过交易终止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企业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本次转让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交易双方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另行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无条件接受如下条款:
(*)本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本方已自行充分了解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监******股权管理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