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O项目全过程咨询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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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O项目全过程咨询澄清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O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编号:EP-XXGC*******) 澄清答疑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打分项中:*.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 * 分。”请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是否满足条件?
答:满足要求。该评审项并未对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颁发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限制,投标人提供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号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区*号楼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
系 人:邢超
  电 话:***********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