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行政处罚决定书 (藤)应急罚〔2024〕烟爆-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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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被处罚单位:?藤县大黎显明烟花爆竹专营部??????????????地址:藤县大黎镇大黎社区新街组(陆保超屋) ?????????????经营者:陈显明 联系电话:*******XXXX?。????违法事实及证据:****年*月*日,我县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专项行动,我局联合公安、大黎镇政府等部门到藤县大黎显明烟花爆竹专营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你店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证据一:你店的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证明了:你店经营范围的事实;证据二:****年*月*日,我局对你店下达的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拍摄的照片,证明了:你店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证据三:****年*月*日,我局对你店经营者陈显明进行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了:你店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决定对你店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没收的违法所得及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藤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藤县河西支行,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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