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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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工程设计服务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城乡结合部国省道(G***,S***)沿线**KM范围沿线基础设施提升。*S***纳足村段(长度**KM)、G***商业中心至隧道(长度*KM)、俄尔雅村、G***邓家村、本真村,大朗足沟(*km),道路提升,路面黑化,新增路灯,新增道路标线及标识标牌,污水整治场地清理,新增栈道,新增停车场地,强弱电提升入地等附属设施建设。 ①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能够满足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②供应商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③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④成果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甲方提交实施方案设计报告及图册(报批稿)一式* 套、施工图设计成果一式 * 套、电子文档 * 套。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的合格成果。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号))文件、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勇(采购人代表)、刘先勇、杨利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栋B座**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四川******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国省干道项目(设计)-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