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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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SZCS-D-F-******
二、项目名称: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号银海大厦四层北***室*,***,***.**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广告宣传服务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我方将在《人民周刊》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进行宣传推广,并负责宣传版面的排版、设计、刊登。****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人民周刊》上开展*期鄂尔多斯市整体形象宣传,每期投放一个彩色通版(两个彩色版面),规格:宽***mm×高***mm。重点宣传推广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立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形象。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年(服务期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人民周刊》上为鄂尔多斯市开展* 期彩色通版(两个彩色版面),规格:宽***mm×高***mm的整体形象宣传,重点宣传推广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立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形象。我方将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宣传材料进行排版、设计、刊登及后期样刊邮寄等。*,***,***.**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惠(采购人代表)、韩建强、刘新民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号文件(“服务”类)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内******
****年**月**日相关附件: 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