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场村806.86亩农用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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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S******D************项目编码****-FS/**-****挂牌金额*******挂牌日期****-**-**截止日期****-**-**基本信息项目编码:****-FS/**-****标的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场村***.**亩农用地出租坐落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场村土地用途:耕地地块-*:东至:斜渠路南至:十八支路西至:绿化带北至:村边地块-*:东至:养殖场南至:十八支路西至:斜渠路北至:村边地块-*:东至:印刷厂路南至:十八支路西至:林五地北至:西场村地块-*:东至:斜渠路南至:田一路西至:村西路北至:十八支路地块-*:东至:桥梁厂南至:田一路西至:斜渠路北至:十八支路地块-*:东至:桥梁厂南至:林地西至:斜渠路北至:田一路地块-*:东至:斜渠路南至:田二路西至:村西路北至:田一路地块-*:东至:无南至:路界路西至:村西路北至:田二路地块-*:东至:京雄高速南至:绿化带西至:边界路北至:破房子路地块-**:东至:村西路南至:无西至:京雄高速北至:破房子路地块-**:东至:京雄高速南至:海校西至:大棚路北至:赵营地地块-**:东至:林地南至:边界路西至:京雄高速北至:林地拟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是否基本农田:是基本农田面积(亩):***.**地上物情况:无权属信息权属类型:集体所有权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场村经济合作社是否包含承包土地:是承包方式:家庭承包承包方:承包经营权证编号:承包期限(起始日):承包期限(终止日):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内容: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拟出让信息拟出让期限(起始日):拟出让期限(终止日):拟出让期限(年):四年出让用途:种植粮食(玉米、小麦)拟出让方式:出租是否属再次出让:否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前次出让方式:原出让期限(起始日):原出让期限(终止日):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挂牌及公告是否挂牌:是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挂牌总金额(元):*******披露方式: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类型:延长信息发布延牌周期(工作日):*延牌次数: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其他说明: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元):*****交纳期限(工作日):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交纳方式:电汇处置方法: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处置方法说明: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其他:交易条件公告价格(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租金标准为不低于每年****元/亩,年租金不低于******元,租金年付,上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注册地在北京市房山区的企业; *. 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 *. 经营范围须包含谷物种植或谷物销售。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亩。 *. 该标的项目业态为:种植粮食(玉米、小麦)。 *. 该项目租赁期限为*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租赁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年**月**日)。 *. 该项目共包含十二个地块: 地块一:十八支路北,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斜渠路;南至十八支路;西至绿化带;北至村边。 地块二:林五地,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养殖场;南至十八支路;西至斜渠路;北至村边。 地块三:养殖小区,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印刷厂路;南至十八支路;西至林五地;北至西场村。 地块四:十八支路南,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斜渠路;南至田一路;西至村西路;北至十八支路。 地块五:斜渠路-北块,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桥梁厂;南至田一路;西至斜渠路;北至十八支路。 地块六:斜渠路-南块,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桥梁厂;南至林地;西至斜渠路;北至田一路。 地块七:白亩地,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斜渠路;南至田二路;西至村西路;北至田一路。 地块八:大三角,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无;南至路界路;西至村西路;北至田二路。 地块九:破房子地,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京雄高速;南至绿化带;西至边界路;北至破房子路。 地块十:小三角,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村西路;南至无;西至京雄高速;北至破房子路。 地块十一:京雄西,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京雄高速;南至海校;西至大棚路;北至赵营地。 地块十二:京雄东,面积**.**亩,土地四至为:东至林地;南至边界路;西至京雄高速;北至林地。 *. 该标的现状地类包含:水浇地、可调整果园及畜禽饲养地、草地、果园、建设用地,分区规划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或现状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的,在后续土地使用及管护过程中,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严禁占用耕地进行硬化、建设、种植苗木、草皮、挖湖造景、挖塘养鱼、撂荒等,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发生。 *. 本村提供该项目原有土地水电设施的正常使用,村集体不在进行任何投资建设,该项目地块水、电费需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及踏勘。 *. 租赁期内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转包或转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质押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也不得利用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进行融资。 *. 在合同期内,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土地,如遇规划调整,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自动腾退土地并自行清理地上物,合同自动终止。受委托经纪商情况交易服务会员编码:交易服务会员:经办人:电话:其他会员使用情况交易所联系方式联系人:孙海文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