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景区价格行为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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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景区、交通等旅游服务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单位:  为维护景区价格秩序,确保本地人民群众和外来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五一”佳节,现对我县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提出倡议如下:一、严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二、公开透明,严格明码标价  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三、诚实守信,禁止价格欺诈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四、合理定价,禁止哄抬价格  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尤其是民宿协会、餐饮协会,要加强会员价格自律,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进行投诉举报。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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