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住房城乡建设厅莅泸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调研点击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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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叶长春率队,莅临我市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调研。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俐,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智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云春陪同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进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历史文化街区、乐道古镇、叙永东外街等地,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座谈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云春就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汇报,表示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学习贯彻、深化保护传承、优化活化利用。全力做好泸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各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叶长春在走访和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对于下一步工作,叶长春认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二要融入城乡建设。要推动各类保护规划编制,确定保护内容,划定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城市更新为契机,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在保持街区历史风貌和文化根脉的前提下,补齐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消除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留住原居民、“烟火气”。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日常巡查制度,推动名城名镇名村评估,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俐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监督管理工作。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正确处理改造、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挖掘文化内涵、传承历史文脉,努力做到在发展中传承、在利用中保护,建设具有独特酒城魅力的文化强市,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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