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扶持老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桂洋镇、吾峰镇、东平镇人民政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年扶持老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号)文件,经研究,现下拨****年扶持老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款项拨付到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列入第*******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二、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三、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申报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验收合格按时完成,取得应有的成效。四、建立报告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按照《永春县民政局关于实行老区项目月报及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月底将项目实施进度报县老区办备案。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材料、项目实施成效等情况报县老区办备案。五、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 ****年扶持老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年扶持老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永春县民政局****年*月**日(此件主动公开)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zfxxgkzl/xzbm/mzj/ml/******/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