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鄞州区中河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设计)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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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鄞州区中河街道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六期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保证金内容补充: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元整
通过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形式的投标人请将保证金缴入此账户。
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东湖支行
帐号:************
联系电话:****-********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