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新技术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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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天,报告表*天。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报告表一汽-******新技术开发中心扩建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以南、兴安路以西、一汽厂区专用铁路以北、兴发路以东一汽-************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附件:公示--一汽-******新技术开发中心扩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