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天津德美公司合同解除纠纷法律服务 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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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纠纷法律服务 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合同解除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编号:GZGC-****-FJ***)已于****年**月**日进行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采购文件规定,采购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成交报价:*****.**元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成交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 成交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