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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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F/****-******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文字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 ]bds Button BEGIN分享:bds Button END articlecontent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关于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绍市环审[****]**号****年*月**日见附件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绍市环审[****]**号关于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