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4年吴兴区埭溪镇联山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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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函各投标单位:****年吴兴区埭溪镇联山村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标段(包)编号:A**********************】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内容如下:*、问:《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措施》第十二条“七个不准”要求中,明确规定“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的”属于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形,本工程中资格条件内容表中第*条要求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水利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答:*)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类似业绩设置标准第八条:以合同额来设置类似业绩的,合同额要求原则上不高于标段概算投资的**%。故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中类似业绩设置标准的规定。*、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证书。而在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是否冲突,请明确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安全施工费:大写:人民币 壹拾叁万捌仟陆佰陆拾玖元整(小写¥:******元);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答:*)安全施工费为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贰佰壹拾元整(小写¥:******元)*.特此通知!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浙江**********年*月**日变更公告.pdf*******-*****-***-澄清修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