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政和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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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答疑纪要[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政和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补充通知三
致各投标人:
******组织招标的“政和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 ”(招标编号:E*******************)现作如下补充:
一、删除招标文件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的其他要求中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必须依法在当地工商部门或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或报验登记,依法******,及时在建筑服务地缴纳应纳税款。在合同约定付款时,承包方需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完税凭证并开具税务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 **:**:**。
三、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zh )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人:政和县岭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