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2024年4月30日拟对浙江纬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四万辆智能电动车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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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关于****年*月**日拟对浙******年产四万辆智能电动车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台环建(三)示[****]**号浙******年产四万辆智能电动车生产项目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盐仓路**号浙******浙******成立于****年*月,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模具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助动车制造等。现企业拟投资*****万元,在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盐仓路**号新建工业厂房,同时购置机加工设备、喷塑设备、电泳线、注塑机、点焊机等设备实施年产四万辆智能电动车生产项目。无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切割粉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侧吸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滤筒+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烘道循环排风收集后经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DA***)高空排放;电泳废气经电泳槽侧部抽风收集,电泳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烘道循环排风收集后,一并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烟囱排放。*、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最后经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泵及风机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生产时关闭门窗。*、固废一般固******,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以免二次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 ******** 传真:********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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