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关于调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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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因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按照《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号),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相关工作要求,每年汛前要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现已明确山区河道三级河长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山区河道巡查管护。未尽事宜,请与区河长办联系,联系电话:*******。附件:*.兴宾区**平方公里以上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录表??????*.兴宾区**平方公里以下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录表来宾市兴宾区河长制办公室****年* 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兴宾区**平方公里以上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录表 .xls兴宾区**平方公里以下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录表.xlsx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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