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做好学校科级干部离任职工作交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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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科级干部离任职交接程序,严格离任职工作交接纪律,保持工作的衔接和持续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科级干部离任职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任职工作交接的主要内容(一)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二)任期内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收支事项。(三)任期内负责的各类项目(工程)文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书面材料。个人负责业务的相关文档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四)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如台式电脑、手提电脑、相机及相关公务用品等。(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务事项。二、离任职工作交接的注意事项(一)科级干部的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离任交接工作应在干部职务调整发文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办理的,应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进行工作移交前应做好相关事项的清理、造册等工作,准备好移交事项的书面材料。(二)对离任前已进行但尚不能完成的工作,应逐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尚未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的工作,离任科级干部应主动配合接任科级干部完成。(三)本次科级干部调整涉及到的毕业班辅导员,原则上要两边兼顾,优先完成所带毕业班的相关工作(如:学生毕业、就业等相关事宜)。(四)进行工作交接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级干部离任职工作交接表》(一式*份),经离任科级干部、接任科级干部签字后,交接双方、单位各存*份,交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份(雁山校区起文楼***办公室、育才校区校办楼***办公室)。如暂无接任者,原则上离任科级干部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两边兼顾,待接任科级干部到任后,完成相关交接工作。(五)接任科级干部,应当积极主动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妥善处理问题,积极承担离任科级干部移交的工作,尽快熟悉岗位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职尽责,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特别是注意抓好重大决策的部署和中心工作的接续推进,确保交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其他要求(一)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年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师党〔****〕**号)要求,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校不再安排送任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指导各单位自行对新任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二)离任科级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应交未交事项、资料遗失等承担责任。(三)离任职交接情况列入对科级干部的考核、评价。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科级干部离任职工作交接表校党委组织部****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科级干部离任职工作交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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