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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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漫珊瑚精品酒店建设项目舟山市东极镇庙子湖湖庙坑DJ-MZH-A-**地块浙江舟******项目用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主要为岛上旅客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将施工范围内设置*m高的围挡,并设置防尘喷雾系统,在施工期间同步开启,减少施工扬尘。同时对建筑材料堆场覆盖防尘布,减少堆场扬尘;施工机械,主要采用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的设备进行施工,减少燃油废气排放。(*)运营期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井高空排放。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作为抑尘用水,混凝土废水沉淀后用于混凝土养护,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现有的庙坑*号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回用。(*)运营期污水通过管网进入庙坑*号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后回用。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晾干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因特殊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须经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同意,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设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和高噪声作业应安排在离保护目标较远的区域,施工区域设置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做好周围相关群众、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的噪声污染,取得受影响群体的谅解;(*)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运营期选择合格产品和减震基座的措施减少空调室外机对环境的影响,油烟机、洗衣机、烘干机等设备都在地下一层,通过墙体隔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号,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