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土地征收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坪坝营镇筒车坝村、方家坝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位置及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坪坝营镇筒车坝村*组、方家坝村*组和*组。涉及地块东至后家河坎上筒旋公路;南至原漂流上游(寒铜坝上游);西至大溪场至华家湾(原大洞更深河水沟);北至老花泉上游沙子坡(具体位置及范围以征地红线图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为准)。土地权属:坪坝营镇筒车坝村、方家坝村。二、征收土地用途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水库水面及水工设施用地,符合咸丰县建设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情形。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公告届满之日起,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专班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并对土地现状进行影像锁定,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四、其他事项*.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坪坝营镇筒车坝村、方家坝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咸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特此公告。咸丰县人民政府****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