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公布第二批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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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文化遗产保护内涵,拓展我区文物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根据《绍兴市文物局行政确认书》(绍文确认〔****〕*号)相关要求,并公示无异议,现将登科台门认定并公布为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相关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贯彻“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第二批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公布名单.pdf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