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及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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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莲、周夏生户:你方位于椒江区轮渡路***号三单元***室的房屋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工人路北侧金海西巷以西二号区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椒政发〔****〕**号)规定的征收范围内,因对你方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均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王春莲、周夏生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告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工人路北侧区块征收指挥部领取上述文件(地址:椒江区工人东路***号海正大楼五楼;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件:*.《王春莲、周夏生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告知书》附件*:王春莲、周夏生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pdf附件*:告知书.pdf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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